民族团结一家亲 共谱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3-17 10:02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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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年持续投入近2000万元,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年完工项目就达到40个,民族乡村‘三通’问题从根本性得到解决,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近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淮南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有8.94万人,下辖4个民族乡,23个民族村,4个民族街道(社区),有34个少数民族成分,是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大市,民族工作重点市。近年来,市委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奋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现代化建设,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市民族工作受到国家民委、人社部表彰。

围绕中心抓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会、民族工作专题会等会议,多次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宜,切实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先后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十三五”期间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件惠及民族地区发展性文件,发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协调领导小组、民族事务委员单位等机制作用,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围绕中心抓发展

我市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聚力振兴行动,建立23家民族事务委员单位对口帮扶民族村工作机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2个贫困民族村(寿县陶店回族乡湖滨村、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大洼民族村)顺利出列,2290户4462人贫困户成功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分别达到32.3万元和19.33万元,困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全面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各项政策,加快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民族地区群众收入稳定增加。2016年至今累计投入中央、省市民族发展资金1.4亿元,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有5个民族村先后获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围绕中心抓宣传

将民族政策理论、民族法律法规列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级党委(党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教育。

结合迎“七一”建党百年大庆等活动,组织开展民族中小学“江淮儿女歌伟业 各族达意颂党恩”歌咏比赛和建党百年文艺汇演活动,精心安排120场次的民间艺人剪纸、歌舞展演;抓住每年九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农民丰收节、开斋节等时机,开展“民族一家亲·助力乡村振兴”等文化下乡惠民演出,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同心曲”。举办全市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培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30场次,组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演讲比赛3次,5年先后接受培训教育宣讲人数接近10000人次。

围绕中心抓创建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目前有17家单位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3家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其中获国家民委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有1家,省级命名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3家、民族团结教育基地2家,带动了各方面联动联创。

2019年古沟回族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0年陶店回族乡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孤堆回族乡、陶店回族乡桃园村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另外还有2名同志分别获得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021年1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国家民委、人社部再次表彰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

围绕中心抓团结

积极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建立“5+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点。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协同公安、城管、人社、教育等部门关爱流动人口经商务工状况。发挥社区工作职能,帮助解决随迁子女就学、医疗服务等实际难题120余人次。协调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为来淮务工少数民族群众集中注射新冠疫苗600余人次。依法规范经营网点,保障外来少数民族商户合法权益,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数达到100人次以上。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底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妥解决处理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300件,为各族群众创建了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通讯员 曹立慧 记者 刘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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