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问题
编 号: | 20241020001 | 来信时间: | 2024-10-20 13:15 |
类 型: | 我要咨询 | ||
内 容: |
尊敬领导你好,本人在潘集区平圩镇平圩村有一处瓦房,因建造时间久远,已成危房,请问现在可以自行拆除重新建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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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潘集区政府 | ||
答复情况: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潘集区政府认真办理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法〔2024〕93号)精神 ,“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且不超过原批准用地范围的,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即申请、审查、上报。”群众可以到村便民服务大厅填写《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申请表》和《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经镇村审核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淮南市12345热线于10月23日15:56回访,当事人表示部门已与其联系处理,对此表示感谢。
答复时间:2024-10-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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