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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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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户外广告类审批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340117030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003050564D304011703000002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6662101
咨询方式
0554-6664481
审查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淮南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第二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户外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2008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9号);《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经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

受理条件

需要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单位。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场地产权使用权证明及政府部门文件 必要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广告代理发布协议发布资质证明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施放空飘类广告气象部门出具证明 非必要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通知书项目备案通知书 非必要 0份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或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决定:窗口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制作证照;
4.办结:可自行下载电子证照。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姜曙光 受理岗位 市城管局窗口受理岗位
决定 0.3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江宏安 审查、决定 审核审批
办结 0.2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江宏安 办结答复 办结答复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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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电话咨询 符合《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淮南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及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需要在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的。
网上咨询 受理(窗口或网上)→审核、决定→反馈。
现场咨询 1.申请表;2.场地产权、使用权证明及政府部门文件;3.广告代理发布协议; 4.广告发布资质证明;5.施放空飘需提供气象部门的证明;6.临时性施工围挡广告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通知书、项目备案通知书等。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4-666448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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