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国家重大项目补助发放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组织申报国家重大项目补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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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组织申报国家重大项目补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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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2005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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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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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943Y334200501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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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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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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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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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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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80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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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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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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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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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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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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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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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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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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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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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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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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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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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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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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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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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科技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
县级科技部门:按照市级科技部门要求组织申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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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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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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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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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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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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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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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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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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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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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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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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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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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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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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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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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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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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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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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666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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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和申报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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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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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1.《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省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第七条:申请奖励补助单位每年按照省科技、财政部门年初发布的通知要求,提供用于研发项目的关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购置发票、有关机构认定文件、市(县)先行奖励补助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市科技部门受理,并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查,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科技部门。
2.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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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申请对象 上一年度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奖励内容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开发计划立项的单位,省按项目2016年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400万元。每个项目实施周期内只补助一次。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交申请形式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并告知需修改的内容和标准。符合条件的,接收文件处理。 2、审查:市科技局在承诺办结时间内对申报材料按照通知申报通知要求进行条件审查。
3、决定:根据工作人员条件审查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相应的决定。审查通过的,作出给予推荐的决定;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推荐的决定。 4、办结: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省厅。
3、决定:根据工作人员条件审查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相应的决定。审查通过的,作出给予推荐的决定;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推荐的决定。 4、办结: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省厅。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科技局 | 胡明飞 | 高新科受理岗 | 对申请单位面交到我单位的申报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退回并告知需修改的内容和标准。符合条件的,接收文件材料处理。 | 无 |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科技局 | 胡明飞 | 高新科审查岗 | 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文件进行条件审查;看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是否为上一年度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单位是否按以下奖励内容申报补助: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开发计划立项的单位,省按项目上一年度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最高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400万元。 3、每个项目实施周期内是否只补助一次。 | 无 |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科技局 | 刘卫东 | 科技局副局长决定岗 | 根据工作人员条件审查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相应的决定。审查通过的,作出给予推荐的决定;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推荐的决定。 | 无 |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科技局 | 张春亮 | 发展计划科办结岗 | 根据作出的决定,按通知要求上报安徽省科技厅。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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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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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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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3.组织申报国家重大项目补助资助事项是常年受理? | 答:不是,按照省科技、财政部门年初发布的通知要求开展。 |
| 1.请问申请下来的项目补助资金是否可以用来购买研发设备? | 答:可以 |
| 2.是否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才能申请这项补助? | 答:不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