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内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工作指导服务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规划内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工作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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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规划内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工作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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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2099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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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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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2340400485319334033420991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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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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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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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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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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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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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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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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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中共淮南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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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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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中共淮南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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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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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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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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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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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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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国家级、省级、市级镇志、村志、企业志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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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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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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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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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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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省级负责国家级、省级镇、村、企业,市级负责市级村镇镇、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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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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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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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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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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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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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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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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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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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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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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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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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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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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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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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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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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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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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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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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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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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2119686,1595543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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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根据发展需要需编纂镇志、村志、企业志的名村名镇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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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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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1.《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 》(国办发〔2015〕64号):三(二)3: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做好志书编纂工作。
2.《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需要且有条件编纂部门志和乡(镇)志的,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在全省开展编纂名镇、名村、名企志工作的通知》(皖志办〔2013〕25号):二轮修志工作开展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自发编纂出版镇志、村志和企业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丰富了地方志资源宝库。为了引导、规范全省镇、村志和企业志编纂工作,提高志书编纂质量,推动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名镇、名村和名企志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中国名镇、名村。2.安徽省名镇、名村。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具有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企业。4.其他愿意编纂志书的镇、村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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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愿意编纂乡(镇)、村(居)、企业志的乡镇、村(居)、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2.办结: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招标、拍卖、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2.办结: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招标、拍卖、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朱燕 | 市志科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朱燕 | 市志科办结岗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招标、拍卖、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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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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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承编单位准备工作有哪些? | 要制定编纂方案,拟订编写大纲。 |
| 可否上门指导? | 上门开展指导服务要视情况而定,具体请联系工作人员沟通。 |
| 是否有专业人员指导? | 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