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
|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000430072000
|
|
| 服务对象 | 实施编码 |
11340400MB15079117300043007200001
|
|
| 办理形式 | 办理深度 |
无
|
|
| 网上办理形式 | 到现场次数 |
次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
| 所属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
所属区划 |
淮南市
|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件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无
|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 是否进驻大厅 |
否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方式 |
0554-2699025
|
咨询方式 |
0554-2685302
|
| 审查标准 | |||
| 年审年检 |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符合的即时受理; 对资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结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 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 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办理结束后, 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 一份返还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符合的即时受理; 对资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结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 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 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办理结束后, 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 一份返还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 李想 | 业务受理岗 |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的、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 李想/淮南电子税局 | 业务办结岗 | 办理结束后,向纳税人反馈结果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3336次
累计评价
-
3336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小微企业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 自2017年4月1日起,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是什么? | 自2018年4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
| 可否使用电子签名? | 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