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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材料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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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材料核实转报
目录子项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材料核实转报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34200500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003050775W3342005006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6月份、12月份各1次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6644551
咨询方式
0554-6651602
审查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考试〔2006〕3号):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或者《课程合格证明》及其它有关材料交地级考办或者其指定的考试机构审核。由地级考办指定的考试机构审核的,需报地级考办复审。所有考生材料经地级考办审核后报省级考办,由省级考办和主考院校进行审定。 三、经省级考办、主考院校审定无误后,省级考办打印毕业生花名册,组织地级考办办理发证手续。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省级考办、地级考办及主考院校各存一份。

受理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5、县区自考办收集初审本县区符合1-4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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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
法人登录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厅选择市教育局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材料核实转报或到代办点申请办理。市自考办依法1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或口头告知;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或口头告知服务对象应补齐材料。
2、审查
市自考办14个工作日审核。
3、办结
市自考办转报至省考试院。省考试院和主考院校审核后证件发放至县区自考办。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淮南市教育局 马飞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受理岗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受理意见,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网上办理,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审查 0.6个工作日 淮南市教育局 马飞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或审查不通过(审查不通过应当告知理由)。网上办理,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办结 0.1个工作日 淮南市教育局 马飞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结岗 转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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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各科成绩合格,是否就可以申请毕业证? 申请本科毕业证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
在本省申请毕业证,成绩有什么特殊要求? 申请本科毕业至少有三科成绩在安徽省内考试,申请专科毕业至少有四科成绩在安徽省内考试。
什么是学分替代? 根据《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皖招考〔2014〕10号),自2014年起,我省自考专业里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020)、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2198)、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课程代码02197)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考生可按规定在同学历层次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其他课程不同的课程,并达到上述课程的规定学分,替代上述课程。所选择的替代课程,必须在本办法规定之日起我省现行开考的自考专业中选取,不包括转考课程、实践课程及免考课程。原专业计划里已有英语课程替代关系的专业,可自主选择原替代方式或新的选修课程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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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4-665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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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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