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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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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000117013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003050564D3000117013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6662101
咨询方式
0554-6664481
审查标准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2.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3.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7.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8.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年审年检
年审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受理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2.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3.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7.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8.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三废达标排放方案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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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排放应急预案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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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协议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规划选址许可文件或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示例样表 查看
职称上岗证书材料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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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工艺方案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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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书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一般程序,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2.承办。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受理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受理要求的,返回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3.决定。行政审批机关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以告知承诺形式许可的适用条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机关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证)。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李渝军 市城管局窗口受理岗位 受理
承办 0.2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冯玲 市环卫处承办岗位 业务承办
决定 0.2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张永胜 分管领导决定岗位 进行业务审核决定
办结 0.4个工作日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江宏安 市城管局窗口办结岗位 进行业务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4

    累计评价

  • 4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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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其他垃圾能不能混入生活垃圾中?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遵守什么规定? 应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地点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禁止任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应保证处置场所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并应遵守相关环保规定。
餐厨垃圾能办理吗? 生活垃圾包含日常餐厨垃圾,可在窗口办理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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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4-666448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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