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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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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目录子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000113003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003050652U300011300300003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财政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代理记账工作,制定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省辖市、县(区)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具体审批机关,并负责本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具体审批机关,并负责本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具体审批机关,并负责本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6660893
咨询方式
0554-6667431
审查标准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年审年检
时间:每年4月30日之前 形式: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14号财政部令第98号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第三条第一款: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14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受理条件

已批复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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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给予变更。
3.办结,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将《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和变更后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自愿到窗口领取。对不予变更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财政局 会计科 会计科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业务审批的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淮南市财政局 会计科 会计科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业务审批的审查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财政局 会计科 会计科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业务审批的办结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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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代理记账许可证应在哪里办理?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的通知》(淮财会〔2016〕168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区,请在公司注册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专职从业人员有变动是否需要发起信息变更申请? 营业执照变更或业务负责人变更需要进行信息变更申请,专职从业人员变更在每年的年度备案进行更新即可。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不可以,代理记账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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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4-666743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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