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民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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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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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000105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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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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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775W300010500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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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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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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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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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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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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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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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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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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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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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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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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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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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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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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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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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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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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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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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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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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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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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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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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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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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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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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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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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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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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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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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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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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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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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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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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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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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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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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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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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77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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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符合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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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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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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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 应当有与学校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学习、生活、体育锻炼,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2. 应当配备与学校类别、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实验、实训场所,建立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3. 应当配备与学校类别、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4. 应当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教育,符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专职领导班子。5.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应当根据地方、行业、学校特点,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实用性、应用性和技能性。6. 设置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7.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申办报告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查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查看 | |
| 资产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捐赠协议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网上办理: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上传材料,工作人员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2、审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民办教育科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科室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业务科室依法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议,评估结果提交局教育行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3、办结:根据审核决定,业务科室制作相关文件,由办结岗工作人员进行办结。业务科室在承诺时限范围内与服务对象联系,将批复交给服务对象,并出具送达回执或请服务对象核对和确认。服务完毕后,工作人员将服务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执行流程的相应记录、每项流程结果和相关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具体执行条款)按档案管理规范集中装订成卷,加盖业务科室公章后密封归档。确保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2、审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民办教育科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科室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业务科室依法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议,评估结果提交局教育行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3、办结:根据审核决定,业务科室制作相关文件,由办结岗工作人员进行办结。业务科室在承诺时限范围内与服务对象联系,将批复交给服务对象,并出具送达回执或请服务对象核对和确认。服务完毕后,工作人员将服务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执行流程的相应记录、每项流程结果和相关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具体执行条款)按档案管理规范集中装订成卷,加盖业务科室公章后密封归档。确保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 曹新民 | 受理岗 | 及时接待,并提供相应表格和示范文本;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科室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业务科室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指正,服务对象更正后予以登记受 理,不能当场补齐或更正的申请事项,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 容。 | 无 |
| 审查 | 0.6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 曹新民 | 审查岗 | 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议,评估结果提交局教育行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 无 |
| 办结 | 0.1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 曹新民 | 办结岗 | 在承诺时限范围内与服务对象联系,将批复或办学许可证交给服务对象,并出具送达回执或请服务对象核对和确认。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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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分立申请报告该怎么书写? | 民办学校要首先进行财务清算后,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上报,报告中应说明学校分立的理由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
| 民办学校如何进行清算? | 由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各类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或分立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
| 办理成功后,办理结果的有效期是多久? | 有效期为5年,每年都需年审年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