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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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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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0120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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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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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185U334012003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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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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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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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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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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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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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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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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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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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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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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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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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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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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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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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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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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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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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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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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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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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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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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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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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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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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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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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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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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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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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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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7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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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666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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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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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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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土地经营权流转意向协议书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土地经营权流转明细清单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土地经营权流出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或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承包方书面流转委托书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书面委托书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人员花名册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农业经营能力佐证材料或者资质证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信用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农业经营项目规划或实施方案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守信承诺书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 当地县级政府初审意见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查看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项目许可规划证明材料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市政务中心G座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批后制证。
3办结:市政务中心G座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取证。
2.审查: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批后制证。
3办结:市政务中心G座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知当事人取证。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 臧新邦 | 市政务中心G座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 | 受理申请材料 | 无 |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 谢海东 |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 | 审查申请材料 | 无 |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 臧新邦 | 市政务中心G座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 | 办结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0% , 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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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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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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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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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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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需要营业执照吗? | 需要。 |
|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 |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 如何解决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 |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