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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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城市垃圾处理(处置)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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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041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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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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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564D334041700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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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办理深度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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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到现场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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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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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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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
|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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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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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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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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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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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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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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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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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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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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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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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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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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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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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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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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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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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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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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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8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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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668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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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
| 年审年检 | |||
| 设定依据 |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0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一百五十七号公布)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11月21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皖价服〔2007〕207号印发)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市范围内(设市城市、县城,下同),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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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缴款通知书》,申请人向财政局缴款;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出具《补正告知书》;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2、收费:查看财政局缴款发票;
3、办结:可自行下载电子证照
2、收费:查看财政局缴款发票;
3、办结:可自行下载电子证照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 李渝军 | 受理岗位 | 对事项进行受理 | 无 |
| 收费 | 1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 李渝军 | 收费岗位 | 审核生活垃圾处理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 无 |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 李渝军 | 办结岗位 | 办结整理归档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缴费发票多久能拿到? | 现场缴费,现场办结,自行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打印票据。 |
| 缴款可以用手机支付吗? | 可以。办理人可通过窗口直接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支付,安徽省统一支付公共平台或银行汇款、现金缴纳。 |
| 怎样打印发票? | 现场缴费,现场办结,自行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打印票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