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撤销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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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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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0725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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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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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MB1972848N334072500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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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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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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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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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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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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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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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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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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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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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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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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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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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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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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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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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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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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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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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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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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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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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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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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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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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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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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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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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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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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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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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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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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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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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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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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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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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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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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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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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6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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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664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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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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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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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 》(应急〔2021〕83号)第五条:企业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全部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皖应急〔2022〕18号)第四条: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全部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省应急管理厅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企业的定级部门。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为其本级政府行政区域内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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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市级”,找到所在地市分厅向市级应急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交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办结: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2.办结: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 陶海江 | 行政审批科受理岗 | 受理申报材料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 陶海江 | 行政审批科办结岗 | 办理注销公告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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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安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多久? | 三年。 |
| 证书有效期内,企业何种行为安全标准化证书可以被撤销?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办〔2014〕49号)第三项第五条规定: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
| 企业注销后可重新申报吗? | 满足条件可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