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详情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目录子项名称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34201703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MB1P33325B3342017036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和县级相同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6662101
咨询方式
0554-2675703
审查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2.《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 》(建管﹝2007﹞276号):保修单位不按规定处理或投诉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用户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反映。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一般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县质量投诉受理机构负责。

受理条件

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和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质量缺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 必要 0份 申请人自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材料,若材料不全,及时告知投诉人重新准备;
2、审查: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场调查,提出拟处理建议;
3、办结: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作出处理意见,由电话通知或短信告知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选涛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对投诉事项进行询问。
审查 0.5个工作日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芳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对工程质量投诉事项进行现场检查。
办结 0.3个工作日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韩葆春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副主任 对涉及工程质量投诉事项检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27

    累计评价

  • 27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可以使用红色签字笔吗? 请尽量使用黑色签字笔。
什么情况下会不受理工程质量投诉? 涉及经济、合同纠纷或提出退房、换房要求的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平台上的申报信息是否只填写标*的内容? 申报项目信息均需要填写。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4-2675703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