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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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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34101702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MB1P33325B3341017021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辖区内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辖区内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县级:辖区内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6662101
咨询方式
0554-2672034
审查标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8年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受理条件

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必要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查看
产品合格证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查看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凭证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根据受理标准,受理通过,告知申请人。
2、审查:窗口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建设部令第166号),对网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办结:出具设备备案证明。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汤立佳 受理岗 负责受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材料的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昌保 审查岗 负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汤立佳 办结岗 负责报批、打证等工作。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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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平台上的申报信息是否只填写标*的内容? 平台上对应的申报项目均需要填写。
什么情形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能否查到? 可在淮南市住建局网站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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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4-2672034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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