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材料核实转报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材料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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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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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2005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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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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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775W3342005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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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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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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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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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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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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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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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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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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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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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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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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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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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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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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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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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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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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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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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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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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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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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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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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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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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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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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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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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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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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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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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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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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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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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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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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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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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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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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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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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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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665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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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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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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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15〕32号):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另须提供户口本)、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电子扫描并上传,逐级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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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具备加分资格的高考考生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联系申请人办理。
审查:学生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指导学生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提供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指导学生对照加分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办结:由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结岗工作人员办结
审查:学生所在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指导学生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提供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指导学生对照加分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在高考报名点参加高考报名,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拍照上传到高考报名系统中,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复审,以及汇总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展复审复测以及结果公示,最后依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办结:由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结岗工作人员办结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局 | 刘继虎 |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受理岗 | 组织考生提供相应加分材料至各高考报名点进行采集 | 无 |
| 审查 | 0.6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局 | 刘继虎 |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查岗 | 审查证明是否符合皖教办〔2015〕22号规定材料要求 | 无 |
| 办结 | 0.1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局 | 袁续良 |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结岗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能够由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的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依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结果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招标、拍卖、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中的任一种方式审查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完成集体审查的事项,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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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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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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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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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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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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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有什么用? | 在普通高考成绩上按照相对应的政策加分 |
| 高校招生最多能加几分? | 20分 |
| 报送后如何知晓是否通过? | 报送后可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