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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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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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342099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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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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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185U33420991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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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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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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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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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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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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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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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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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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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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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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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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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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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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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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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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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指标;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各司其职,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提供必要支撑;省扶贫办、省能源局为光伏扶贫工程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建设指标分解、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等政策文件制定;市级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县级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工程的资金筹措、对象选择、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后期运维、收益分配等,对光伏扶贫工程负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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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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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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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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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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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计划、规模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助指标;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具体负责建设指标分解、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等政策文件制定;市级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县级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工程组织实施、后期运维、收益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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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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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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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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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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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当年10月至次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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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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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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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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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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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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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原则上按省下达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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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原则上按省下达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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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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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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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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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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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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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536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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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667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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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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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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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一)项:大力发展光伏扶贫。鼓励和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增加贫困户和贫困村收入。
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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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国家级贫困县中无集体经济收入或经济薄弱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2.具备并网所需的一系列条件;
3.国家或省下达的光伏扶贫计划指标。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光伏项目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其他 | 按照贫困村自愿、民主评议、村内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省市备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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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项目备案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 | 按照贫困(村)户自愿、民主评议、村内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省市备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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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按照贫困(村)户自愿、民主评议。
审查:村内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
办结:省市备案。
审查:村内初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
办结:省市备案。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 贾运良 | 帮扶科受理岗 | 负责受理贫困村(户)光伏电站建设申请。 | 无 |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 张宏刚 | 帮扶科审查岗 | 负责审查光伏建设资格。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 贾运良 | 帮扶科办结岗 | 负责决定光伏建设项目的结果并公开。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我市光伏扶贫的实施对象和申报程序有哪些? | 实施对象: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 申报程序: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 “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 光伏扶贫项目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收益主体有哪些? |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贫困村自筹部分资金,可以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和社会各界支持等途径解决。 重点县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0.8 万元、市县补助0.8 万元(市、县两级出资比例由各市自定),不足部分由贫困户自筹。自筹部分可以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 光伏电站的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 |
| 负责光伏扶贫项目的部门和职责有哪些? | 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与监管;发展改革及能源部门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以及光伏扶贫招标标准合同;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供电企业负责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