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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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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000172019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0400MB156377XA3000172019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区划
淮南市
实施主体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4-2677095
咨询方式
0554-6644708
审查标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受理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2. 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应不少于15个。3.企业近两年内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未发生过特殊药品被盗和流弊问题;企业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书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特殊药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经办人授权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经办人非法人需提供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现场检查)并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办结: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晓倩 登记注册局受理岗 受理并形式审查
审查 0.5个工作日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缪志敏 登记注册局审查岗 审查
办结 0.3个工作日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缪志敏 登记注册局办结岗 依法做出审批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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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什么是二类精神药品? 是指含有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安钠咖等成份的药品。
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有哪些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哪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不可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要求“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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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4-664470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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