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
基本要素
| 目录清单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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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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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000105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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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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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400003050775W300010501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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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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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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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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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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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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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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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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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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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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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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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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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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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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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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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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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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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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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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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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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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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市政府及其部门核准认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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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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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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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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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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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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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启动条件: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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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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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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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皖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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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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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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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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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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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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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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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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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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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4-66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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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4-778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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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符合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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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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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 》(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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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在本市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证件照 | 必要 | 原件3份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真实有效,照片为免冠正面彩色1寸白底 | 查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系统数据核验不通过,需提供该材料。2.证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学历证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系统数据核验不通过,需提供该材料。2.证书真实有效 | 查看 | |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系统数据核验不通过,需提供该材料。2.证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该材料。2.证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居住证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该材料。2.原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学生证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 | 1.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该材料。2.原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居民身份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申请的,需提供该材料。2.原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1.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2.原件合法有效。 | 查看 | |
| 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理:网上认定:关注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安徽政务网淮南分厅上传身份证,
审查:工作人员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申请人的意愿通过邮寄的形式或申请人自愿领取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或 现场领证: 申请人在要求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公告指定地点行现场确认领证。
办结:由办结岗工作人员进行办结
审查:工作人员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申请人的意愿通过邮寄的形式或申请人自愿领取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或 现场领证: 申请人在要求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公告指定地点行现场确认领证。
办结:由办结岗工作人员进行办结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3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 孙洪军 | 受理岗 | 1、负责热情接待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及有关业务咨询; 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收件登记和初步审查; 3、负责针对申请材料不全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齐补正的材料;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及时将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退回原因;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负责将申请材料流转到审核岗,做好流转登记。 | 无 |
| 审查 | 0.6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 孙洪军 | 审查岗 | 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 无 |
| 办结 | 0.1个工作日 |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 孙洪军 | 办结岗 | 1、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2、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制作相应案卷,形成办件台账; 3、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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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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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教师资格证拿到手之后是不是要定期注册? | 需要定期注册 |
| 教师资格证可以去学校当老师吗? | 可以 |
| 考完试取得合格证明后,不认定证书作废吗? | 需要在2年内认定,过期作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