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合法性

发布时间:2024-08-09 16:4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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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请问在淮南市市域范围内,没有营运证的私家车能否接单网络平台的顺风车业务,是否构成非法营运,如果不构成的话,在运管人员查处时通过什么平台或者具体哪一条法律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现就诉求人咨询的问题反馈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交通运输部指出,顺风车和网约车是不同性质的出行,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而且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4次。驾驶员所从事顺风车行为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行非法营运之实,否则就构成非法营运行为。 二、2024年7月30日上午,淮南市出租车管理所已致电诉求人并就其咨询的问题做出回复,诉求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