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36号)要求,“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已开通留言功能,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留言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政务微博微信留言办理工作由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留言的整理、分类、转办和督办;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能做好办理、回复工作。
建立政务微博微信留言办理工作QQ群(群号:275175455),市政府信息办负责将省、市两级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上的留言推送至工作QQ群,各单位网管员对涉及到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意见、建议等进行办理工作,回复经市政府信息办审核后提交政务微博微信平台。
二、严控办理时限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缩短回复时限。一般性留言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单位名义做出答复;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对回复量较大的部门,可以授权二级机构安排专人直接开展回复工作。
三、把握回复用语
回复网民留言时,用语须规范亲切,做到语气平和、态度公允,平等对话、互动交流,保证网民“看得清、看得懂”,必要情况下,可采取图片加文字的说明方式进行回复,使回复内容可视、可读、可感,保证回复内容切实有效。
四、强化督促考核
市政府信息办要加强对留言办理工作的日常督促与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核。对办理不及时、办理结果不明确、办理质量不高、办理结果网民不满意的,退回有关单位重新办理,被省政务微博微信平台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提请市政府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