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6日在淮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儒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抓重点、提质效、扩影响,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强化立法引领,推进法治淮南建设
立足管用有效,使立法工作更具有地方特色、更能解决实际问题,以良法保障发展、促进善治。
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为从源头上改善主城区停车难现状,方便群众出行,在全省率先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条例》针对停车位供给、智能化管理等环节作出创制性规定,突出淮南特色,注重务实管用,为发挥地方立法探索性、补充性、实施性作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为推进大气治理,对制定的全省首部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监督管理,连同已经施行的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形成了我市较为完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加强立法项目论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电梯安全管理、正阳关古镇保护等6项立法调研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积极探索“提前介入、主动参与、专班推进”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将人大立法资源和力量向调研起草环节延伸,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围绕制定停车场管理条例将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到社区,让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实现市县(区)备案审查上下联动,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05件。
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检查。推动《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促进养犬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条例》的颁布实施,被评为我市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市制定的消防条例、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等10件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或调研,力推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落到实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和民法典实施的专项法规清理,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有效衔接。
二、注重监督实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盯突出问题较真碰硬、跟踪问效,形成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合力。
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监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常委会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向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响应,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带头推动复工复产,踊跃捐款捐物,“父子代表”“夫妻代表”共同抗疫,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及时调整监督计划,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省人大《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疫情防控慈善专项捐赠、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深入工业园区、项目现场调研视察,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促进复工复产;深入医院、社区看望慰问抗疫一线人大代表,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人大力量。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监督。常委会把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人大代表围绕实体经济、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煤化工园区、重点工程等开展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认真履行重点项目包保推进职责,协调解决问题。高度关注重大项目建设,听取审议政府投资情况报告,更好发挥重大投资项目牵引拉动作用。连续三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检查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吸引和激励更多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连续两年跟踪监督民营经济和三大园区发展,形成督办意见,支持政府为民营经济和园区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调研,促进台资企业做大做强。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首次向预算执行进度低于40%的7家部门单位发出提醒函,督促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率;首次对市直86家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全覆盖审查;市、县(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面建成,实时对财政预算支出在线监管。认真审议市政府21家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要求,强化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办,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47亿元,推动相关问题有效解决。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去年重点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市建发集团国有资产管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防范债务风险,支持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跟踪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农”工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主任会议成员认真抓好联系点扶贫工作,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听取审议环境保护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逐一整改。
围绕做好民生实事跟踪监督。紧盯老百姓关注的公租房建设和管理问题,在前年听取政府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去年重点围绕公租房工程质量、分配使用、后期管护等问题,深入所有公租房建设现场进行明察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开展公租房建设管理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摸清资产家底、推动项目建设、强化物业管理、实行阳光分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县区高度重视,经过一年多的整改,共清退违规和与现行政策不符的承租户1600余户,目前全市公租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得到较好解决,体现了人大监督刚性,增强了监督实效。紧扣就业、养老、教育、农村饮水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报告,发出审议意见,督促抓好落实。
围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监督。听取审议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配合省人大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充分发挥民法典宣讲团团长单位作用,为市“四大班子”和市直部门、县区乡镇、校园社区宣讲100多场次,教育引领人民群众更好地知晓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围绕我市“十四五”发展战略定位、产业体系、空间布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谋划等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意见,提出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注重加快现代煤化工园区建设,推进江淮枢纽港、临港经济区发展,打造长三角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编制规划纲要提供重要参考。
三、坚持依法规范,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淮南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作出决定决议16项。坚持提高立法质量和推进法规实施两手抓,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督促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支持检察机关深化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调研,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0人次。决定任命市政府2名副市长、决定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圆满实现了省、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强化任后监督,全面落实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先后对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两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述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
四、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积极拓展代表履职方式和路径,实现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工作深度融合,为代表履职提供舞台,为人大工作增添活力。
拓展主题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效果。创新开展“代表工作提升年”活动,以“五推进五提升”为抓手,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是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一次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主题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双岗”建功,代表作用发挥实现新提升。各县区、乡镇人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寿县炎刘镇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凤台县城关镇代表当巷长”“谢家集区靠山社区代表选民协商议事”等一批先进典型。在《淮南日报》开办“代表履职风采”专栏,常态化宣传我市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先进典型。
完善办理机制,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落实集中交办、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工作机构对口督办、现场督办的工作机制,坚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评比表彰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成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和手机办理系统,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及时受理、办理流程全程监督、办理结果实时查询。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35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理质量和效果有了新的提升。
夯实工作基础,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重视代表能力建设,举办农业农村代表专题培训等7期培训班,全国及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同堂学习,培训人大代表300多人次;安排110多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评议测评等活动。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组织70多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做好代表履职保障,适时发放代表年度履职补助。做好在淮全国、省人大代表的服务工作,邀请1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在淮省人大代表赴江苏常州、浙江安吉等长三角地区及我省宣城、淮北、宿州开展视察调研。
五、坚持务实创新,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适应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要求,把加强党的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打造“两个机关”,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锤炼党性。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纵深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支持和保障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圆满完成市委部署的两项改革任务。
着力提升履职水平。探索执法检查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全链条”工作流程。推进专题询问主体、形式、内容、程序、答复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后续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常委会会议坚持“审议时讲民主、表决时讲集中”的原则,不断提高议决质量。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区人大负责同志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以“讲政治、讲学习、讲规矩、讲和谐、讲廉洁”为重点的模范机关建设。重视人大宣传,精准精细立法、民生工程监督、代表履职实践等好的做法先后被《人民代表报》《江淮法治》宣传推介。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文明创建工作,圆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重视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市人大研究会工作。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关心支持县区人大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立法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还不够精准,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及机关能力和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不断抬高履职标杆,采取务实举措,在改进提高中奋力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更大发展。
2021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重大决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领履职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履职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定位、本质特征和丰富内涵,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支撑作用,牢牢把握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在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刻理解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深刻理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组织优势、职能优势,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增强地方立法质效
突出抓好关乎民生福祉的“小切口”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研究制定《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3件法规,围绕制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民法典涉及的法规集中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对我市现行有效的4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系统梳理,统筹推进立改废工作。
三、坚持正确有效监督
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培育“1+5”现代工业产业集群,打造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文化旅游目的地、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重要节点城市等重大部署,精准监督,实现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土地批而未用、重点水利工程等20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探索开展质询这一新的监督方式。强化监察和司法监督,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常委会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报告的准备工作。强化政府工作部门向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交办督办机制,适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科学决策依法任免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部署要求,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就加强淮河淮南段长吻鮠、焦岗湖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等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跟踪督办。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健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任后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完善述职评议办法,持续开展述职评议活动,今年内对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且尚未述职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完成述职评议。
今明两年,我市将陆续开展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将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选举组织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依法进行。
五、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深化“代表工作提升年”活动,推深做实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双联系”,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室”作用,扎实开展“代表接待日”“双岗建功”、跨区视察等活动,力求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不断提升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建立健全代表资格审查沟通协商机制,不断规范代表辞职制度。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网上办理系统。继续组织开展优秀代表小组、代表优秀议案建议领衔人和先进承办单位评比表彰活动。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水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史、新中国史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议事、决策等制度规则,促进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2020〕20号文件,协助开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着力在“加强县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组织建设,落实乡镇配备1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主任,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人大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发挥代表履职、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信息化平台作用,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权。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重视民主法治和人大制度宣传。继续做好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市人大研究会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阶段,新征程,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