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8 17: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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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现将有关宣传培训贯彻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第一时间批示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切实领会条例精神,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四鑫要求局办公室立即将《新条例》全文印发给全局每一名职工,认真开展自学工作。并在局集中学习日安排一次《新条例》专题学习培训。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指示要求,立即将

    《新条例》原文通过协同网发给全局每一名干部职工,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原文,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努力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做文章,在狠抓落实上出成效。

      三是切实做好专题培训工作。614日上午,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在全局集中学习日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专题培训主要从《新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含的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四个方面内容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为新《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开展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妥善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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