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06 16:17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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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新《条例》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不断增强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努力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新《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

一、深入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解读

将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依托政府(部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手机短信、单位宣传栏及各类宣传屏等载体,充分利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及各类公共场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活动、制作解读专栏、邀请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新《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

二、切实做好新《条例》的业务培训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特色亮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利用专题培训会、问题整改会、专题学习、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新《条例》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三、扎实推进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围绕新《条例》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二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要进一步优化目录,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要及时新设目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将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及落实情况的动态信息及时发布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目录内。动态信息要多利用数字、图片等进行支撑,详细展示工作做法和工作实效。县政务公开办将定期查看各部门相关目录并选取优秀信息发布至县本级“新《条例》宣传专题”中。在门户网站开设本地区“新《条例》宣传专题”,全文转载新《条例》,全方位解读新《条例》,集中展示宣传、培训及落实动态,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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