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宝、张东东等9人提起公诉
2019年5月15日,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宝、张东东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自2017年年初以来,吴明哲、任路、沈丹丹(此三人现在逃,另案处理)、董宝、张东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淮南时代汽车金融公司”的名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以车辆抵押贷款为主、少量“空放”现金贷款业务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系统严密,职责明确,分工细致,设置了“大老板”、“小老板”、“货前老总”、“货后老总”等职位。吴明哲、任路为“大老板”,负责全面管理;张东东为“小老板”,负责贷款业务及日常管理等,沈丹丹为公司“货前老总”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办理货款、管理公司账目等;董宝为“贷后老总”,主要负责公司人员扩充、管理及债务催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田万民、武军等人实施放贷宣传、接待借款人、家访、暴力催收、扣车、谈判等具体事宜。
该组织对外虚假宣传“低息”“不押车”、“当日放款”等内容,吸引被害人前来公司办理车辆抵押贷款。并以GPS安装费、家访费、服务费、保证金、首期利息等名义收取虚高费用,欺骗被害人签订高额利息的借款合同,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的资金流水处置被害人车辆、到被害人家堵锁眼、滋扰其亲友、高音喇叭喊话、拉横幅、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到人民法院虚假诉讼等手段威胁、滋扰、恐吓借款人及其近亲属,有组织的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20余起,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其中涉嫌诈骗金额29.8余万元,涉嫌敲诈勒索金额20余万元。
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董宝、张东东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田万民等7人系积极参加者,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遂依法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