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勇、李勇等12人涉黑案
以民间借贷为名放贷获取高额利息,威胁、滋扰、殴打被害人暴力催债,5月29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勇、李勇等12名被告涉“套路贷”犯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张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五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张勇、李勇等人于2016年开始在田家庵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1月,张勇、李勇租用淮南市田家庵区某地作为办公用房,董潜、芦阳、陈绪东、刘锋远等人先后加入该组织,继续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3月,张勇注册成立淮南市诚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公司),温国涛等人先后加入该组织。该组织形成了以“套路贷”为固定违法犯罪模式,以诚通公司为平台,以张勇、李勇、温国涛为首的犯罪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
张勇等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多名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影响,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田家庵及周边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张勇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勇等11名被告人应当以一罪至数罪追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持续17个小时,该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社会各界人士等共计7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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