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姜仁炳涉嫌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开庭审理
5月29日下午,由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姜仁炳涉嫌受贿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在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寿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6年被告人姜仁炳抽调至打击淮河非法采砂前线指挥部,协助寿县河道局从事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以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收取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采砂船主财物,共计12万9700元,涉嫌受贿罪。同时被告人姜仁炳身为公安干警利用参与查处非法采砂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向非法采砂船主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查处,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告人姜仁炳的行为构成数罪,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被告人姜仁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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