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首例涉黑校园贷案件开庭

发布时间:2019-06-24 14: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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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玉等十二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一案在大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大通区检察院指派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厂;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王晓宝;员额检察官陈建;检察官助理吴照华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据了解,2017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胡玉以老板身份,以金融贷款公司为幌子,非法放贷,以此赚取高额经济利益。为扩大力量,胡玉又陆续组织、纠集犯罪嫌疑人杨磊、毋淮峰等人,通过实施高息放贷,要求借款人签订双倍甚至更高金额的借条、签订虚假借条等,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形式制造交易流水,强迫被害人在虚假的借条、收条上签字,并以“砍头息”、“手续费”、“续期费”、“逾期费”等名义从被害人处收取高额费用。在此期间逐渐形成以胡玉、杨磊、毋淮峰为首,李多聪、冯雷、李晓鹏、葛志强、杜家旺为骨干成员,汪继、刘旭、梁壮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玉等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期间,将所赚取钱财用于支撑公司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日常花销等。

犯罪嫌疑人胡玉等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期间,为牟取经济利益,在借款人未按要求及时还款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组织成员便会持虚假借条上门索债,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并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还钱或签订新的更高金额的虚假借条和收条。胡玉等组织成员还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采用言语威胁、纠缠、滋扰、喷漆、烧纸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非法债务,严重扰乱了被害人及周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坏村居环境,造成周边群众恐慌,干扰了正常居民生活。

另外,犯罪嫌疑人胡玉等人为扩大放贷范围,以“校园贷”名义对我市某区的四所高校学生实施非法放贷,学生无法按期还款或无力偿还时,便逼迫借款学生充当非法放贷业务员在本市高校扩展非法放贷业务,牟取利益。胡玉等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涉及本市高校多名学生,造成2名学生退学、5名学生休学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胡玉等组织成员更是肆意妄为公然前往高校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电话、短信骚扰高校教师,对学校施加压力逼迫学生还钱。胡玉等人的行为造成个别借款学生及家人先后做出跳河、自杀等举动,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在庭审中,部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不予认可。控辩双方就本案中部分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应当定性为黑社会、被告人所涉罪名以及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就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的举证。依据事实和法律,当庭对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北京时间2019年6月5日22时55分,经过近十四个小时的庭审,胡玉等人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一审庭审结束,庭审效果非常好,大通区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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