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之年”打好“关键之战”
——我市综合施策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中央环保督察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是老百姓口中的“环保钦差”。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在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环保“大考”中,我市提高政治站位,真落实、真整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精准综合施策,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7项,未完成整改问题6项,包括大气污染问题,畜禽养殖问题,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等5项需2020年完成整改问题;另一项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是全省共性问题,需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信访件231件完成整改231件。
2018年中央“回头看”反馈5个问题,3个全省共性问题,2个个性问题。其中黑臭水体问题、八公山风景名胜区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170件,完成验收158件,正在推进整改12件。
2019年省督察交办信访件423件,截至目前,完成整改371件,正在整改的52件。2019年省督察反馈问题共7个方面51个问题。主要包括:煤系固体废弃物统筹谋划不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施不规范、八公山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屡禁不止、控煤工作滞后、控尘问题突出、控车推进不力、焦岗湖瓦埠湖水质不达标、黑臭水体整治不力、污水管网覆盖不到位、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等多个问题,目前初步完成整改14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市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加快步伐,攻坚夺隘,关键之年打好关键之战,坚决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紧紧抓住降低PM2.5浓度的核心任务,聚焦“五控”措施,优化“四大结构”,突出重点时段,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扬尘、散煤、散乱污、柴油货车等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断提高。
多管齐下,全力攻坚水污染防治。强化调度督查,补缺补差,确保通过《水十条》终期考核。围绕“划、立、治”,加强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到2020年底,淮河干支流7个国考断面年均值达标率100%,重点湖泊年均值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问题清单动态管理,逐个销号。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废管理大排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紧扣任务,着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针对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工作,推进“23+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风景区违建、黑臭水体、畜禽养殖问题、砖瓦窑厂、餐饮油烟、矸石堆场问题等重点督导,督促整改单位加快推进。
保持高压,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加强“12369”举报热线运行管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坚持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检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严重违法问题重点查处。
记者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