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领域改革合力攻坚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
2019年11月16日,寿县25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率先完成挂牌,至当月月底,全市乡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此举将生态环境监管触角深入到最基层,打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是解决基层生态环保“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困惑的一次成功破题。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稳步实施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放管服”改革、基层环保站建设等改革措施,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
机构体制改革推进有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去年,市生态环境局圆满完成了市局及各分局挂牌组建、职能优化整合、“三定”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等机构改革任务,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站均成功挂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和监察监测垂管改革方案成功出台,新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实现机构升格,下一步将组建全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为了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我市认真落实《淮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淮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邀请省厅法规处领导和安大法律系教授就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进行专题授课。目前,全市共摸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4个,均在跟进处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细化量化审批标准,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多渠道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积极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评领域仅保留了1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行政审批。印发了《淮南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明确淮南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后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职责的通知》,对专家评审规范化管理和“放管服”政策落地见效两方面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全年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1份、报告表110份。简化中小企业环评手续,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环评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企业10分钟即可完成备案手续,全年共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262个,占履行环评手续建设项目的80%。
记者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