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完成整改验收通过的公示
按照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对2017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现将整改验收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2017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
二、整改目标
1.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科学划定工作。
2.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任务。
3.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各县区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7年10月,全市禁养区内197家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或搬迁完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742家,其中配有粪污处理设施的71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5.47%;截至2020年1月1日,全市共有大型规模养殖场246家,其中配有粪污处理设施的246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较2017年有极大提高,已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验收通过。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受理部门: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662115
联系人:斯黔东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