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点发力”保障民生福祉
我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加大力度保障民生福祉,今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发放各类补贴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超8%。
扎实保障孤儿成长。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出台《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00元、散居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0元。一季度,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94.6万元、同比增长19.9%,惠及129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重点关爱残障人士。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32元。一季度,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85.2万元、同比增长27.7%,惠及4.2万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11.9万元、同比增长17%,惠及3.9万人。
积极落实养老补助。对拥有本地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元,一季度,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934.9万元、惠及11.3万人,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1.4万元、同比增长30%,惠及3.4万人。
着力扶持困难群体。精准落实低保特困补贴政策,城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84元、755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150元、921元。一季度,全市共发放低保金1.6亿元、惠及30.7万人次,发放特困供养金4994.1万元、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1.9万人。
记者 贾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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