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4-08-28 09:27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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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取得显著成效一集体四个人分获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殊荣

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聚焦“全覆盖”设置、“多样化”创新和“严格化”执法,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取得显著成效。日前,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市1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先进表彰殊荣。

在“全覆盖”设置上,我市将境内29条河流、175个水库、264个沟渠及13个湖泊全部纳入到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现河流、湖泊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全覆盖。全市共设立四级河湖长2058人,其中市级13名、县区级57名、乡镇级505名,村级1483名,逐级落实了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今年累计巡河巡湖6万多人(次);在“多样化”创新上,市河长办与市公安局在重要河流、湖泊共设立82个河湖警长,协助河湖长履职,切实加强了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市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共办理河湖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有效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市河长办还牵头分别与阜阳、滁州、合肥等周边市河长办联合制定了跨焦岗湖、高塘湖等重要跨界河湖联合保护机制,加强河湖管护,推进河湖生态治理。聘请安徽理工大学4名水环境治理专家担任“专家河长”,为我市水环境治理重难点问题开展技术指导。凤台县河湖长制工作获得省级激励;在“严格化”执法上,我市严打非法采砂,今年1至7月份,共开展日常巡查1731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69次。其中市水利局牵头联合公安、交通开展联合巡查22次,查扣非法船只8艘,拆解非法船只5艘,公益诉讼评估报告1件,查办采砂管理水事案件3件,罚没款3.8万元。

记者 苏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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