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
截至本月上旬,我市2024年计划进行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的9艘船舶改造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标志着我市提前一年完成600总吨及以上运输船舶的受电设施改造任务,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促进全省水运绿色发展,自2021年交通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启动以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细化改造方案、量化改造标准、固化改造流程,累计改造船舶589艘,发放资金2653.3万元,提前完成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任务,为我市整个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划上圆满的句号。
根据改造推进方案要求,我市海事部门提前进行摸底排查,锁定改造目标,分4个年度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和工作方案,对项目实施范围、任务分工、监管要求、改造流程、船舶检验、档案整理以及资金拨付等提出详细要求。海事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充分调动企业改造积极性,定期召开推进会,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引导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加快改造进度,并及时发放改造补贴,每年均提前完成当年的改造工作任务。
在改造工作中,我市海事部门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质保量做好船舶改造线上和线下申报的审核、现场监督与船舶检验工作,加强船舶靠港适用岸电的监督管理。自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建成港口岸电设施38套、覆盖泊位38个、累计接电0.4505万次,接电时间约1.8834万小时,用电量2.2751万度,有效减少了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
记者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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