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
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采取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修复生态等有力措施,我市多措并举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有名”“有实”“有效”。
我市明确责任促“有名”,依托河湖长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公安局长”的监管责任网,聘请“民间河长”营造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的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格局。我市加强监管促“有实”,会同蚌埠、滁州等市开展跨界河湖巡查,及时交办交界水域问题。严格按照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要求,全面排查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垃圾堆放问题33处、四乱问题27处,均已完成整改。开展涉河湖领域隐患风险问题排查整治,潘集区已累计清理水面7200亩,凤台县实施西淝河及塌陷区围网网箱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网箱、围网、拦网等渔具约180万平方米。我市修复生态促“有效”,实施淮河岸线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投入资金2475余万元,提升改造堤顶道路、岸线环境。潘集区实施泥河流域山水林田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治理河段长1.2千米,完成生态修复面积6.5公顷,累计完成投资2256万元。市水利部门会同潘集淮河河道管理局对闲置30余年的历史遗留大件码头进行了拆除。
记者 苏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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