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贯彻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2年11月13日至24日,安徽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淮南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3年6月2日,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部署推动,制定印发《淮南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分层分类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提出31项措施,29项已全面完成,2项基本完成。移交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已全面核查,并按程序报安徽省统计局审核。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从政治上认识、从政治上认领、从政治上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
(三)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统计督察反馈的4方面10个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提出31项整改任务,明确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账销号抓整改。整改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力亲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四)强化整改实效。按照整改工作统一部署,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县(区)、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注重衔接、协调配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改彻底、改到位、高质量”的要求,坚持找准病灶、精准施策,严抓严改、刀口向内,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绝不走过场、做样子。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有关部门也组织了学习。今后每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持续提升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2.制定印发《淮南市统计局设置统计执法派驻工作站的通知》,在全市设置4个统计执法派驻工作站,化解基层执法力量分布不平衡、力量薄弱难题。
3.强化统计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审议统计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以省级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统计工作主体责任。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各项要求,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每年在向上级党委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中反映责任制履职情况。
2.认真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召开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及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2022年国家统计局直接核查和督办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讲解《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编印发放《统计违法警示案例》折页材料500余份。
3.市、县区、部门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问责制。在各级、各部门已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的基础上,截至8月中旬,市及有关县区、部门均重新修订印发了责任制,为规范落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责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奠定良好基础。
(三)统计职责履行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1.7月19日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坚决纠正各种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文件和做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2.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的实施意见》,配齐、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行政编制。乡镇(街道)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3人,首席统计员由在编在岗专职人员担任,任期(聘期)不少于2年,确需变动须征得县级统计机构同意。
3.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赴党校授课至少1次。各级统计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专业数据核查、统计业务培训等开展嵌入式普法。同时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
(四)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方面
1.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方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普法”相结合,加大对企业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印发了联合检查通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重点检查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
2.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支持统计部门严格执法,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对于查实的违法案件,严格依法予以惩处,加大案件处罚和曝光力度。
3.按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的要求,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认真查处转交的有关企业(项目)统计违法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追责到位。
4.加强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市统计局网站和“信用淮南”两个平台,依法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进行公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淮南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穿统计工作始终,持续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清醒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性、危害性,提升全市各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营造敬畏统计法、尊崇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压力不减、尺度不松,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日常工作检验整改成效。完善统计督察制度,落实统计常态化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察、组织、巡视、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合力。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数据质量。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全面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持续完善专业数据审核评估方法制度。
(四)不断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把心思和精力全部用在抓项目抓发展上,坚决纠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基层和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教育和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554—664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