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征集的公告
淮南市档案馆是我市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丰富馆藏,全面记录淮南市的发展历史,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服务,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反映淮南各个历史时期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的文字资料;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报纸、图书等史料;重要党史人物形成的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获奖证书等;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图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任务等的图片。
(三)实物类: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物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宣传品、旗帜、会标等实物;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淮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时间、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鉴证物。
(四)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录音、录像资料。
(五)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各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发放捐赠证书。
(二)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三)寄存: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市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四)复制:如无法提供原件,市档案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也可联系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上门征集,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邮箱(hnsdag@163.com)
联系人: 李伟 蔡长庆
联系电话:0554-5362436
通讯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B座淮南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