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精神,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性能,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9时18分开始鸣放一个周期(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9时24分开始鸣放一个周期(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9时30分开始鸣放一个周期,连续鸣3分钟。
四、此次鸣放防空警报为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相互转告,在防空警报音响鸣放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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