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各省级驻淮媒体和市内各媒体,本场发布会由淮南传媒集团进行现场直播。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司法公正,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今天,我们邀请到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可,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旭炎,围绕我市“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可介绍有关情况。
赵可: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总要求,努力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回应群众现实关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市检察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清单,并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加强工作督导。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调联动,梳理重点领域民生难点问题,制定专项行动子方案,挂图作战,有序推进。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托“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政府部门和其他各政法单位的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民利
(一)强化依法履职,持续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领域,积极参加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与工会组织会签《关于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检察+工会”共治合力。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145件,同比增长54.3%。通过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报酬60余万元。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力度,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件9人,起诉3件3人。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38人,不批准逮捕48人,提起公诉59人,不起诉34人,组织召开涉未成年人听证16次,落实法律援助72人次。联合公安机关、教体局等单位实地摸排辖区学校、幼儿园周围建设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情况,开展综合治理和类案监督。持续擦亮“蓝·天使”检察工作室品牌,聚焦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到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80次,覆盖未成年人7万余人,《“蓝.天使”一路生花护朝阳》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强化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构建多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行动,对城市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完善的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提出检察建议30件,守护残疾人出行安全;筑牢养老安全防线,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联合相关单位走访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监管监督,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强化妇女权益保护,发现应送达而未送达的家暴告诫书线索11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向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
(二)主动服务大局,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市检察院检察长在田家庵区检察院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倾听企业家心声,了解实际需求。市检察院指导谢家集等三个基层检察院在辖区内工业园区设立“检察护企工作站”,为园区内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组织企业家代表建立线上微信工作群并解决相关法律诉求。以民事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民事诉讼领域涉企纠纷案件办理,监督纠正涉企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3件,提出涉企民事审判违法行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件。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摸排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民事生效裁判案件线索3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以行政检察履职践行为大局服务的法治担当,继续强化“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发现案件线索34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常态化开展履约践诺督查监督工作,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出检察建议3件。如田家庵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履约践诺不到位检察监督案时,通过事前协调、事后跟进,已推动兑现补贴资金400万元,提高了政府公共政策实效和政府公信力。
(三)坚持司法为民,综合施策护航民生民利
一是守护商品质量安全。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尤其是食品、药品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行为,全面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7人,提起公诉57人。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提出检察建议3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依法办理的牛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并获评“放心消费在安徽”十大事件。二是推进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牢固树立实质性化解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通过提出监督意见、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法,在办案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如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落实“如我在诉”办案理念,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在一周内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守护群众安全利益。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提出检察建议38件,田家庵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助推政府出台《全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助力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审查逮捕4件9人,审查起诉5件16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政府环境污染整治清单披露问题的排查整治,提出检察建议7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开展地下水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与市水利局会签《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走访城区范围内主要的洗车店、洗浴场所,了解地下水使用情况,就打击违法盗采地下水提出检察建议20件。
媒体朋友们、同志们,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护民生”不是口号,专项行动重在“护”、要在“实”,我们将以更高的站位、务实的举措、担当的精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淮南检察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安徽法治报记者:
请问,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什么,重点包括哪些内容?
宋旭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专项活动旨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通过专项行动,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想、所急、所盼,不断更新、调整、巩固、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努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包括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等多项工作。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市检察院自觉服务我市“五大攻坚行动”和“七个强市”建设,依据工作实际,又陆续部署了大气污染治理等小专项活动,为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主持人:
下面请继续提问。
今晚800记者:
请问,在刚刚发布专项活动相关工作时,涉及到检察机关就家暴告诫制度落实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况,能否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宋旭炎:
谢家集区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主动走访该区妇女联合会,沟通了解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调取了2023年以来妇联收到的公安机关送达的家暴告诫书,发现本地区相关存在家暴告诫制度未落实到位情况:一是部分家暴告诫书出具后未及时通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二是制发的家暴告诫书文书格式不规范;三是部分家暴告诫书出具后未录入家暴警情统计表中。检察机关认为,家暴告诫制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证据固定作用,但是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告诫书通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规定未全面落实,可能导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无法掌握家庭暴力发生情况,无法发挥告诫书的救助矫治作用。2024年3月29日,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如修正了内部工作流程,确保在出具家暴告诫书后,能够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村、居两委;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文书处理的准确性;完善了家暴警情统计工作,建立更为详细的数据库,定期分析家暴案件的数据,以及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统计结果。
《家庭暴力告诫书》不仅对加害人起到警告和震慑作用,也为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以存在家暴为由提出离婚、多分得财产等请求提供依据。在针对家庭暴力人身伤害刑事案件中,如果在刑事案件发生之前公安机关曾对加害人进行过告诫的,可以作为酌定从重情节。检察机关办理家暴告诫制度检察监督案件中,强化“一盘棋”意识,着力增强融合履职合力,实现家庭暴力多维治理,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障。
主持人:
感谢发言人的发布。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