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9:48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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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在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儒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法规1件、修订1件、废止1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7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专题视察调研121次,作出决议、决定1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大兴调查研究,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性法规实施、粮食安全、养老服务等7个课题开展调研,抓好正反面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推动调研成果有效转化运用;抓实检视整改,着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干担当、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主题教育,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更加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更加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切实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增强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推进法治淮南建设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等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着眼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有效管用。聚焦近年来舜耕山风景区保护和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认真落实市委立法决策,修订《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在起草过程中积极向省人大请示汇报,多次召开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着力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法规质量。针对管理体制不顺、执法力度较弱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整合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增加了联合执法机制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等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条款,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更好守护淮南“城市绿脊”筑牢法治屏障。坚持立改废统筹,顺应财政监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

着眼弘扬社会文明风尚,促进德法融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在全社会弘扬勤俭节约精神”的重要要求,出台《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着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中,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反对浪费的文明风尚。《条例》规定了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婚丧嫁娶组织者的反餐饮浪费行为规范,并对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为破解餐饮浪费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被评为我市2023年度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条例》连同已经施行的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为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着眼贯彻立法为民理念,汇聚民意民智。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在立法选题上问需于民,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论证,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保法规立项发扬民主、顺应民心;在立法方式上问计于民,积极拓宽开门立法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吸纳民意,凝聚共识;在立法内容上问智于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群众权益的理念体现到地方性法规中,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去年,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50余条意见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

三、以推动改革发展为导向,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始终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辩证关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聚焦发展大局强化监督。高度重视关系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规划,开展了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确保规划编制及实施的科学性、严肃性。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新形势新任务,修改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关注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园区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程序,丰富监督方式,对于推进我市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人大代表80余人次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新兴产业发展、民营经济提速等开展调研,听取审议关于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市级政府投资计划、三大园区建设发展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报告,针对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经常委会会议表决赞成率不高的情况,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政府每月调度项目建设,定期通报项目进度,淮南一中改造升级基础设施、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一期等重点项目正有序推进;听取我市侨资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共取消、核减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21个,涉及资金592.19万元;在实现市直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首次将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纳入2024年市级预算初审范围,消除预算审查监督“空白点”;在决算审查中坚持绩效导向,现场跟踪检查,督促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绩效评价,规范财务管理和资产处置。依法审议21家市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聚焦民生福祉强化监督。常态化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年度专项工作报告,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园区污水处理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年来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保持在全省前列。着力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开展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其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难题,执法检查组系统梳理物业投诉方面12大类问题和调研发现的21条具体问题,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聚焦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开展专题监督调研,系统分析反电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强化惩治震慑、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宣传防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听取审议关于农业生产“大托管”开展情况的报告,依法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注养老服务,听取全市养老服务促进工作情况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盯燃气安全开展监督调研,强化现场督办,有效推进全市燃气管道更新和“瓶改管”工作,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围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菜市场改造提升、人防车位规划管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等开展调研。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围绕提高文保意识、促进文物活化利用、传承城市文脉等方面提出意见。开展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等调研。

聚焦公正司法强化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在全省较早开展类案评查工作,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等方面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类案件进行评查,分析梳理出4大类46个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采取“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方式转交“两院”办理。为落实好审议意见,市法院专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开展了“强规范、转作风、促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市检察院针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制定出台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建立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库,着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提升监督司法工作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审议年度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录入省平台工作,录入数据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和“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安徽省暨淮南市2023年“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承办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表扬。

聚焦跟踪问效强化监督。通过抓实三个“跟踪问效”,着力形成“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监督闭环体系,推动解决一批市委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抓实审议意见办理跟踪问效,对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等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切实防止“文来文往”“一审了之”“一转了之”的现象。抓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跟踪问效,对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速推进煤化工产业园区发展等往年人代会议案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连续三年紧盯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盘活利用全市工业企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等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积极推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三年来,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万多亩,处置闲置土地1.3万多亩。抓实审查发现问题整改跟踪问效,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对部门决算审查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收缴资金1.05亿元;认真落实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在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重点对12家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收缴资金1049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32项,整改成效较为显著。

四、以依法规范公正为原则,履行决定任免职责

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委重大部署和人事意图全面贯彻、有效落实。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认真审查政府债务资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进我市实现全口径政府债务“降率脱红”。两次依法作出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督促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及时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等项目。依法作出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支持和督促政府不断优化支出政策,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保证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完善任免工作程序,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两院”提请任命人员任前网上公示、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述职评议办法,力求操作程序更加规范易行、评议更加务实有效。去年,常委会对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市“两院”两名负责同志开展了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述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

五、以增强履职动力为重点,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突出政治素质、法律法规、参政能力等方面内容,健全完善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培训机制,先后组织在淮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累计培训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干部280余人次。依托全国人大网络学院、代表履职通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活动,累计组织专题学习80期,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深化“双联”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双联”工作落细落实。拓宽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平台,深入推进代表活动室和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邀请省、市人大代表24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首次在人代会会前组织与会代表集中视察全市部分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情况,为代表审议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打下良好基础。组织部分在淮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赴淮安、徐州等地学习或异地视察,全市省、市两级代表小组围绕产业发展、职业教育、民生改善等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形成调研报告17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增强代表履职实效。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围绕经济发展、社情民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去年,共收到闭会建议和社情民意4.29万件,办结2.75万件,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落地。创办《代表之声》,定期遴选刊发有典型性、针对性的代表建议。积极与省人大和市委工作平台对接融入,“提升凤台县文化知名度”“改善基层卫生医疗条件”等14条建议被省人大《代表之声》采纳,“加强山南中央公园绿地管理”“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等27条建议被市委《民声呼应》工作平台采用。持续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工作,优化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81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议案建议办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6.77%。

六、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信赖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机关干部赴浙江大学举办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连续九年开展机关“一月精读一法”活动,深入推进干部在线学习,着力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淮南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更新人大工作动态信息721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95篇,《淮南人大:以评促改,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淮南人大推深做实经济工作监督》被中国人大网站采用,《人大议案建议:推动奏响煤化工园区大发展强音》《善用法治“良方”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分别被人民代表报、安徽日报刊发,稿件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显著提高,常委会荣获2023年度《江淮法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完善沟通协调、会务总结反思等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学习和执行,切实提高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持续改进会风文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交办、督办工作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利益。

增进工作合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积极配合做好调研、执法检查、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开展《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鼓励引导基层人大探索创新,支持寿县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深化与兄弟市人大的联系,特别是与上海市闵行区人大加强沟通对接,交流工作经验,学习特色做法,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生机活力。重视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市人大研究会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区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凝聚着全体代表的智慧力量和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刚性还要进一步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机制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载体需进一步丰富创新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在推动实现建设“七个强市”目标上有新成效,在推动法治淮南建设上有新举措,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新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一、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引领推动作用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推进立改废释,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研究修改《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废止《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围绕制定质量促进条例、燃气管理条例、修改《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坚持开门立法,不断完善公开征求意见、调研座谈、论证咨询等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作用。

二、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热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实现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着力形成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等工作报告。继续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监督。制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属开发园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组织开展淮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持续跟踪监督《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办法,组织专家对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类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调研全市法院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围绕全市港口经济发展建设、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乡村振兴、粮食安全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等开展视察调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跟踪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实施政府工作部门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制度。

三、坚持依法规范,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适应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修订《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及时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跟踪督办,保障真正落地落实。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健全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继续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增强任后监督工作实效。

四、突出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双联”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建好用好代表“家室站点”。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大力推进人大代表“双岗建功”活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抓好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及办理工作考核等工作,确保建议内容和办理“两个高质量”,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两个满意率”。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素质

聚焦加强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统筹推进党建、宣传、信息化建设、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市人大研究会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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