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2 16:02 点击数: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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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6日(第十五批)交办我市的14件信访件,截至6月22日,已办结8件。其中,经查属实的5件,部分属实5件,不属实的4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LD202200505 群众反映,凤台县、寿县区域每逢冬季普遍存在较多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经营或取暖的情况,浓烟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希望部门予以出台相关禁燃政策。 凤台县 大气 部分属实     1、凤台县于2012年开始对城区64 台和乡镇176台燃煤小锅炉开展整治工作,2016 年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煤电企业生活供暖燃煤锅炉于2020年全部取缔并使用电厂蒸汽或电能用于生活供暖。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对县内散煤及其制品经营户进行了逐户排查,主要检查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散煤以及使用散煤情况。经过排查,全县辖区内共有散煤经营户14户(煤球加工)符合要求,但也存在个别小吃店违规使用燃煤炉现象。
    2、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经查,寿县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集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后,全县10蒸吨/小时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已基本淘汰完毕。对城区经营使用燃煤茶水炉、小煤炉问题实现动态清零,但冬季较容易出现反弹,目前夏季巡查发现零星商户违规使用燃煤炉问题。信访反映的寿县区域存在燃煤锅炉问题基本属实,但反映的“普遍存在”“浓烟随意排放”等表述与事实不符。
    1、凤台县执法人员对城区餐饮店及摊点群违规使用燃煤炉现象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收缴经营性燃煤炉2个。
    2、6月16日,寿县大气办已经制定了《寿县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燃煤锅炉问题整改暨全县燃煤锅炉整治提升方案》(寿大气办〔2022〕18号),组织对全县燃煤锅炉(烘干设施)、茶水炉、建成区不达标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限期完成,力争在2022年8月底前全面整改完成。目前寿县大气办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对城区经营户进行入户排查行动,将根据情况进行清理整治。
2 LD202200509 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柏园南村,存在有人员私自圈划公共区域饲养家禽(鸡)的情况,鸡粪及家禽鸣叫声扰民严重。 田家庵区 噪声 属实     经现场核实,1、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柏园南村17号楼二单元一楼住户确有养鸡的情况,2、未发现私自圈划公共区域的现象。     朝阳街道联合区城管、区公安等部门已对该居民进行批评教育,耐心讲解,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该居民立即转移家禽(鸡)。目前该户居民已将家禽(鸡)转卖处理,鸡粪已处理干净,并承诺不再养鸡。
3 LD202200513 田家庵区新锦江大酒店,长期存在使用不知名助燃物燃烧锅炉的情况,锅炉燃烧后弥散焦糊气味,异味扰民严重。 田家庵区 大气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新锦江大酒店机房目前外包给北京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机房内现存放四台设备,其中型号为WNS4-1.0-0的全自动燃气蒸汽锅炉和型号为WNS3-1.25-Y的博瑞特蒸汽锅炉均于2020年停止使用,并向淮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部门报停,每年5月至10月使用型号为C120B-37/30-7/12-Fb的远大节电空调,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使用型号为BZ100XD-H4的远大直燃非电空调,使用电能和燃气,故不存在使用不知名助燃物燃烧锅炉的情况。     要求新锦江大酒店规范使用锅炉,只能使用电能及天然气,不得使用其他燃烧质,废弃锅炉不得再使用。
4 LD202200516 凤台县岳张集镇粮站院内簿跃门板厂,每天作业时机械轰鸣声较大,噪音扰民严重,同时反映该厂在作业过程中使用燃煤锅炉,且随意排放燃烧黑烟,大气污染严重。 凤台县 大气、噪声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全称为凤台县跃博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凤台县岳张集镇张集村,租赁凤台县岳张集镇张集村原麦芽厂厂房4栋,面积4000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厂区内有木材加工厂生产线一条。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为木材加工及销售(半成品密度板、清示纸进行高温压合后成为加工产品门板),主要生产设备是3台热压机,采取上方加集气罩将产生的甲醛收集后送入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理。企业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有台账记录。辅助生产的生物质锅炉一台,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采取旋风+布袋除尘,未见产生黑烟。
    该公司生产时间为:上午7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天气炎热时改为16时至19时),噪声企业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工作人员现场对企业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如下:北界52.8分贝、东界43.7分贝、西界49.5分贝、南界48.7分贝,企业昼间排放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5 LD202200517 田家庵区奥林花园二期幸福密码小区24栋楼一楼商铺右腕美蛙鱼头火锅,私自占用该小区公共区域修建排烟设施、开设店铺后门及放置垃圾桶,且该店铺油烟随意排放至小区居民区内,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田家庵区 大气 属实     1、该店铺已安装的独立烟道和油烟净化装置,位于饭店后门,存在直排情况且占用了小区花坛部分区域的情况;
    2、饭店后门为消防部门要求的通道,需长期打开,后门确有放置垃圾桶一个,内有部分厨余垃圾。
    1、已告知商户负责人对烟道进行改造,不允许直排进小区,此外要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理并建立台账,还需定期通过第三方公司对饭店进行油烟达标检测;
    2、现场告知负责人垃圾桶不得放于饭店后门,立即转移,同时在消防需求合格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后门开放,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6 LD202200522 经开区益益集团奶牛养殖场,长期存在将未经处理的养殖污水随意排放至附近沟渠内,严重污染该处环境。 经开区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益益集团奶牛养殖场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占地面积364亩,现有奶牛1000头。因该养殖场建设时间较早,建场之初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随着环保管理要求提高,201812月,该养殖场在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下,开展了安徽伊尔牧业有限公司1000头良种奶牛养殖场(自有场)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并于201812月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场内建有1100t/d的污水处理站,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场区南侧自身防疫沟内,不对外排放,按照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要求灌溉利用。     已要求企业按如下措施落实整改:
    1、立即对场区内的雨水沟渠进行排查,清理淤泥等沉积物,落实雨污分流;
        2
、因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池蓄水较多,需增设防雨棚,防止暴雨天气造成污水池内污水溢流,并完善污水池之间的流向标识和工艺信息;
        3
、进一步完善尾水综合利用设施,确保尾水按现状评估要求实现有效利用。
        4
、现场委托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站排水口取样检测,待取样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进行处理。
7 LD202200526 山南新区嶺秀山南小区70号独栋别墅业主,近期存在私自占用该小区公共排洪水系,浇筑混凝土搭建私人亲水平台的情况,群众称向物业及市12345热线反映后,该业主仅使用黄土进行简单覆盖,未予以拆除,故希望部门核查此事并恢复该处排洪水系原貌。 高新区 ,其他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嶺秀山南小区70号独栋别墅业主确实在房屋西侧空地(靠近小区公共排洪水系)进行施工装修作业,浇筑了混凝土柱准备用于搭建亲水平台,确实存在浇筑混凝土搭建私人亲水平台的情况。     业主已按照城管部门要求对混凝土柱进行清除,对于是否占用公共排洪水系,城管部门正在对接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8 LD202200531 群众反映,田家庵区安成镇泉山村南山巷内,有人员(徐某林)私自在家中饲养牲畜(牛),并将养殖污物倾倒至其家门前的水塘内,异味扰民严重。 田家庵区 其他 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处确有饲养牲畜(牛)的情况。     相关属地单位已对该户村民进行批评教育,耐心讲解,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截至目前,该户已将牲畜(牛)转移,并对房屋及周边残留污渍进行了清理,已无异味。
9 LD202200532 谢家集区李郢孜镇河西小区正南方,一家润泰纺织公司(主要生产防水布)生产时存在不定期排放化工废气的情况,大气污染严重。 谢家集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润泰纺织公司全名为淮南市润泰纺织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企业主要产品为PVC涂塑布,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布生产线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每条涂塑布生产线已按环评要求配套各安装1套工业油烟净化回收装置,废气收集处理回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6月17日对企业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安徽澳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淮南市润泰纺织有限公司涂布车间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目前检测结果尚未出具。检测结果出具后,将进一步进行处理。
10 LX202200046 来信人举报上窑国家级森林公园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内的狼洞山区域内,存在毁坏林地一百余亩非法开采山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大通区 生态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区域为大通区上窑林场狼洞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清理边坡危岩体、复绿等方式,使原本被无序开采的山体恢复为林地。上窑镇外窑村狼洞山采石塘口规划治理工程设计,经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审查同意按设计方案组织实施。2021年8月30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公告,2021年9月10日在区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为安徽水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9月24日与中标单位安徽水文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于9月29日下达开工令,工程完成覆土62500余平方,植树6800余棵。目前项目已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验收文号:淮自然资规函〔2021〕293号),所有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毁坏林地非法开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11 LX202200047 来信人反映凤台县城关镇八里塘村庄(原刘集镇)内有一处废木料收购点,露天堆放,无环保手续,遇到雨天,污水横流。 凤台县 其他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收购点位于凤台县刘集镇八里塘社区,全称为李远保木材收购点,主要从事废旧木材收购销售。按照 2021年环评目录的规定,该行业属于豁免清单内,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收购点场地内堆放有收购的木材,公司不进行生产加工,收购的废旧木料分拣打包后外销,项目不产生废水。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横流情况。
    要求收购点负责人对收购点进行整改:1、对场地进行清理,规范堆放。2、对堆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及时清除垃圾。3、严禁木材加工,规范经营行为。
12 LX202200048 来信人反映凤台县刘集镇308省道旁原凤台路桥公司院内,有废旧木材加工厂,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 凤台县 其他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位于凤台县刘集镇高潮社区,全称为凤台县骏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木材收购销售,办理有营业执照,按照 2021年环评目录的规定,该行业属于豁免清单内,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场地内堆放有收购的木材,公司不进行加工生产,将收购的废旧木料分拣打包后外销。
13 WX202200153 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绿苑山庄小区14号楼一楼底商,私自拆墙打洞改为住宅,影响整栋楼住宅安全;14号楼一楼周边绿化带被蚕食破坏,楼南边绿地被用水泥地坪覆盖,楼北边绿化带被污泥压成不毛之地。一楼的公共区域被私人圈占。 田家庵区 生态 属实     1、该小区14号楼一楼居民确实正在进行房屋翻修;
    2、14号楼北边绿化带确有被破坏现象,楼南边地坪原本就为水泥地坪,未破坏路面,仅在原有石头路上自费帮助物业修缮道路;
    3、一楼公共区域确有堆放私人物品现象。
  
    1、经街道社区核实,该楼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所砸墙面均为砖墙,未改变原有结构;
    2、楼北边绿化带已重新绿化;
    3、一楼公共区域堆放的私人物品已清运。
    
14 WX202200156 谢家集区第三小学西墙外和西南墙外有2处露天生活垃圾场,长期堆积垃圾,恶臭和蚊蝇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垃圾场的东侧有一修建年限有50年的公共厕所,长期无人打理,破损严重,气味难闻,雨雪天气时,周边的红轮村等居民都难以入厕;学校西边石头院墙已经严重变形破损,有倒塌的危险,旁边就是人行道路,安全隐患严重。红轮村15-18栋的部分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和管理,成为危房,对周边正常居住的房屋带来安全隐患。 谢家集区 生态、其他 属实     经现场核实,原谢家集第三小学围墙外存在2处露天垃圾场,一处主要为生活垃圾,另一处以建筑垃圾为主;垃圾场东侧的公共厕所为旱厕,已建设50年左右,存在气味难闻情况;原谢家集第三小学西边石头院墙已经严重变形破损及15-18栋危房问题,已交由区住建局调查处理。         整改措施:  1对两处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做好周边卫生清理并做好常态化保洁。 2对公共厕所予以拆除,重建水冲式厕所。 3向周边居民做好宣传,杜绝随地乱扔垃圾。
       
目前正在转运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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