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因调离淮南,顾文提出辞去淮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顾文辞去淮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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