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热领域】关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函

发布时间:2013-10-16 15:52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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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中润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函》收悉。经成本监审及价格听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实行分步调整到位,具体为:

12013年采暖季,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由106/吨调整到140/吨;抄表收费到户按面积收费的,调整到17.5/平方;新建小区拟使用热计量表收费的,供热价格暂定为0.35/KWH

22014年采暖季,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由140/吨调整到150/吨;抄表收费到户按面积收费的,由17.5/平方调整到19/平方;使用热计量表收费的,供热价格暂定为0.38/KWH

二、你公司接文后,要认真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同时要加强管理、扩大用户、降低成本,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供热价格调价工作平稳出台。

三、本通知自2013年采暖季起执行。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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