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淮南市林长制办公室 淮南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长制办公室,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现将《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林长制办公室
淮南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
协同共治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总林长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湿地保护,结合实际,现就全市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级林长、河湖长以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2023年10月底前,全市河流、湖泊等湿地全面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构建两长协作、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管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两长合一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市域内河流、湖泊等湿地实行县(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林长、河湖长两长合一,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实现一次巡林(河湖)调研,统筹解决河湖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问题,聚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湿地建设目标。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区林长办、河长办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相互移送。共享内容:湿地、水资源调查监测、巡护、视频监控及湿地、水资源保护治理方面课题研究、科技研发应用成果等。市林长办、市河长办每半年开展一次重要河流、湖泊等湿地调研。
(三)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各县区林长办、河长办每半年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方法、分享工作经验、共商治理对策,推动沟通协作“无障碍”;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对涉及湿地、水资源等保护治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重点难点问题,由林长制和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商讨解决,或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县区级总林(河湖)长会议研究,县区级林长办、河长办共同推进落实;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问题,由所在县区总林(河湖)长会议或林长制和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分别报市林长办和河长办。
(四)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联合组织护林员、河湖巡查员开展日常联合管护,建立双方互动机制。组织林(河湖)长按照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巡林(河湖),统筹解决河湖湿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巡查活动。在重点生态区组织开展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对涉湿地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林长+河湖长+”等联合督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机制是深度推进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林长办、河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谋划、亲自抓,分别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保障协作机制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县区林长办、河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结合各自职责和日常工作,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构建“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协同推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引导公众参与,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形成植绿爱绿、保护湿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