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日前,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批准《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该《条例》是我市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三十二条,分别规定了扬尘污染的适用范围、防治职责、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我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为守护“淮南蓝”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通讯员)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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