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要论述摘编、省级总河长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安徽省总林长第1号令,听取了市河长办、市林长办有关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2023年淮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淮南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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